委員熱議超市塑料袋收費新政 最高擬罰3萬
2008年01月24日 08: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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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廣州一家具商場的塑料袋明碼標價,收取費用的廣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fā)的《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指出,從6月1日開始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并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的塑料購物袋。 中新社發(fā) 譚允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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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24日電 超市塑料袋自6月1日起收費的消息引起市政協委員們的熱議,市政協委員、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尚明透露,商務部《大型市場有償使用塑料袋的規(guī)定》正在制定,擬對違規(guī)使用塑料袋的企業(yè)處以最高3萬元的罰款。
據北京晨報報道,相關部門委員建議:自帶購物袋者可提前結賬,如在超市可設置快捷通道,讓自備購物袋的人能從這個通道結賬,節(jié)省時間。同時也提倡市民自己制作購物袋。
市政協委員、民建北京市委委員陳百靈建議,政府應該對生產能降解、易降解制品的企業(yè)在稅收、資金等方面開辟綠色通道,對于已成一定規(guī)模的塑料袋生產企業(yè)鼓勵其轉產,并由政府提供對其設備進行改造的無息貸款資金或資金支持,盡早生產能降解、易降解的塑料替代制品!爱a生的費用由政府、商家、消費者各承擔三分之一!
“商務部正在草擬《大型市場有償使用塑料袋的規(guī)定》,近期將面向社會征求意見!笔姓䥇f委員、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尚明透露。據了解,現有的《規(guī)定》草稿擬對違規(guī)使用塑料袋的企業(yè)采取限期改正、警告、公示、最高罰3萬元等處罰。
【編輯:鹿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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