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江西省“兩會”傳出消息,該省檢察機關去年共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1028件1211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6億元。其中,有68名縣處級干部、4名廳級干部因貪污賄賂被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
據了解,在過去的一年中,江西省檢察機關集中力量查辦了一批大案要案,尤其是發(fā)生在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如原中共景德鎮(zhèn)市委常委黃步榮受賄案;原江西省出版集團公司董事長、省出版總社社長許志銳受賄案;原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局長謝昌文受賄案等。(黃輝、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