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廣州日報》報道, 目前互聯網三大“圈錢”產業(yè)分別是網絡廣告、網絡游戲和無線增值服務,這三大金礦去年分別創(chuàng)造了20億元、40億元和100億元的收入。特別是無線增值服務,未來仍是最有潛力的領域之一,無線音樂更是占據其中30%至40%的收入,沖垮了曾經風光無限的傳統(tǒng)唱片業(yè),創(chuàng)造了不少一夜暴富的神話。
單月收入超唱片年銷量
TOM在線是中國移動旗下最大的SP,TOM在線表示,無線音樂在該公司占據了至關重要的地位。TOM在線首席執(zhí)行官王雷雷表示,“我們第二季度收入中有6億元是來自數字音樂相關的,這包括鈴聲下載、彩鈴、點歌等等方式,占總收入的40%!彼說,僅彩鈴一項,該公司2005年第二季度凈營收為人民幣2706萬元,比上季度增長21.9%,占TOM在線總收入的8%。王雷雷以一首很受歡迎的彩鈴為例:單月下載次數達500萬次以上,以平均每首2元計算,單曲收入1000萬元(信息費),這相當于60萬張唱片的銷售額,唱片公司從中獲取每首0.8元的收益,唱片公司總收益400萬元,相當于銷售了160萬張唱片的收益。
用戶消費習慣變化所致
面對無線音樂的崛起,百代音樂有限公司的亞洲區(qū)總裁吳加愛感嘆道,“傳統(tǒng)音樂永遠都不再會是我們的生意機會了!”據有關數據顯示,今年2月份,1個月的國內無線音樂市場就高達3.6億元,超過了去年正版唱片3.2億元的銷售總量。
行內認為,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的手機、寬帶上網和移動音樂播放機用戶迅猛增加。雖然一個用戶下載一首歌曲的費用只有2元錢,但中國擁有3.77億手機用戶,過1億的網民數,這種龐大的用戶數帶來的收入是可觀的。從消費習慣來看,中國的音樂消費者大多數是只具有小額支付能力的青少年,這種小額度、多頻次的消費方式非常切合他們的需要。不必像以往那樣為整張唱片的十幾首歌付費。
對唱片公司來說,以前唱片版權是利潤的主要來源,但現在,彩鈴等無線增值服務已經成為唱片公司重要的利潤來源。
高額利潤背后隱藏不少風險
很多SP也承認,該產業(yè)在高額利潤背后也隱藏不少風險,首先便是內容即版權問題。以前中小SP手中的歌曲大多沒有購買版權,唱片公司紛紛將互聯網企業(yè)告上法庭,移動運營商和傳統(tǒng)唱片公司也加大了對版權問題的追究。現在,不少SP被迫調整,要么和唱片公司合作,要么自己開發(fā)網絡原創(chuàng)歌曲。
不過,唱片公司也認識到通過互聯網和手機傳播對唱片銷量其實是有幫助的,并開始主動和SP進行合作。但據王雷雷介紹,唱片公司在簽協(xié)議時,會將SP分成三六九等,第一類是TOM、新浪、騰訊等大型SP,雙方一般是五五分成。第二類是空中網、靈通網等純SP,唱片公司要求SP交付保底金。第三類是收取一次性費用,一般針對小SP。
其次在渠道方面,這個產業(yè)正面臨唱片公司和移動運營商直接介入的風險,他們可能親自提供內容而將SP拋在一邊。但王雷雷認為,唱片公司不具備互聯網公司的內容整合能力,運營商也缺乏內容整合和二次整合的能力,因此目前這種威脅還不大。
據介紹,目前中國短信市場有大約2000家SP,內容的同質化,渠道的同質化會造成大量的投訴以及惡性的競爭,很多沒有內容和渠道資源的SP將被淘汰。王雷雷說,這2000多家SP最后可能只剩下只有幾十家,而趨勢一定是提高進入門檻,降低成本。(薛松)